名称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冀地税函[2005]193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河北 | 发布日期 | 2005-06-26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办法中涉及的文书由各地自行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