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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2004年度提取管理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第22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6-1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2004年度提取管理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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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南京市、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2004年度提取管理费问题的批复》(京国税函[2005]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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