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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地税发[2006]124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6-05-29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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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5-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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