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东地税发[2006]12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6-05-29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