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本征期内外资季度所得税及年度所得税申报事项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06-04-13 |
各相关纳税人:
本征期季度所得税4月17日申报将按时截止,不再延长申报期限,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申报,如果网上申报有问题,请抓紧时间到柜台申报。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的企业请于4月19日前(含19日)办理,4月20日开始至5月7日期间我局互联网站和柜台都将停止办理申报业务。5月8日至5月22日期间在我局柜台恢复办理该项业务,互联网站暂不办理。
谢谢合作!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