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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阎宝航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一[2004]51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4-03-24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阎宝航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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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3-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阎宝航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3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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