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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计划项目(第三期)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第355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4-10-3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计划项目(第三期)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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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0-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计划项目(第三期)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4〕1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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