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08〕5号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8-01-11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