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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7]149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4-1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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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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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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