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穗国税函[2006]200号 | |
法规类型 | 银行法规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6-10-19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你行《关于申请核销广东海朗城发展有限公司呆账人民币8,000,000.00元的报告》收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对广东海朗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贷款呆账损失800万元,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