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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研函[2010]3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9-20

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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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9-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以下简称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开展全国性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扩大院校之间、学科之间、研究生之间交流,创新培养模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学术交流平台的意义和作用

目前,我国在校硕士研究生115.6万人、博士研究生24.7万人,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尽快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总体水平,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必须以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思维活跃、充满激情,为广大研究生提供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机会、营造多样化的学术氛围,是研究生茁壮成长的重要条件。

近年来,针对研究生举办的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等项目的实践证明,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不同高校的学科优势,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设立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对于研究生丰富知识,促进交流,拓宽视野,砥砺思想,激发热情,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立全国性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对于促进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不同区域、不同院校、不同学科之间研究生的广泛交流,拓展研究生的学术空间,活跃研究生的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研究生创新氛围,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学术交流平台的基本内容

学术交流平台,包括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两种形式。依托高水平大学,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优质教育资源,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多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稳定的办学基地。

——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面向在学博士研究生,分学科领域举办,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每年举办一次;通过征文的形式,选拔优秀博士生进行学术论文的集中交流,提博士生的创新意识和学术交流能力。

——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面向在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学科领域举办,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每年举办一个;邀请海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开设相关课程、介绍学术发展动态,引领研究生开阔视野,启发科研思路。

三、学术交流平台的组织管理

学术交流平台按“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周期轮换”的原则实施。

(一)组织管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下达年度项目执行方案及项目任务书,负责落实项目资助经费。

(二)项目评审。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学科发展规划及学科特点,制订项目实施5年总体规划,对项目申请单位的立项申请进行评审。

(三)承办条件。项目承办单位以高水平大学为主,其学科应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人文社科基地等。

(四)办学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支持、鼓励并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重视培养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能力,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严谨治学的学术精神;项目承办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和条件,保证招收一定数量的西部地区研究生,并提供相应优惠条件。

(五)经费。国家设立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参加学术交流的研究生,包括聘请专家、为研究生提供免费住宿、伙食补贴以及免费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经费使用及监督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为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包括对参加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学生,可在完成教学要求下计入相应学分;对参加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学生,可算作相应的学术、科研活动等。

(二)在举办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过程中,重视聘请海外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讲学等,鼓励邀请海外研究生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

(三)通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术交流项目,逐渐形成覆盖一级学科领域的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学术交流平台,为优秀研究生的学术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自2010年,按照《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进行项目申请、评审、执行。2010年底,教育部下达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总体项目。有关申报事宜,将另文部署。

附件: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实施办法

总则

一、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研究生教育的交流与合作,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着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特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支持并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二、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即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举办博士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等项目,搭建研究生广泛参与的高水平学术平台,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项目类型及资助

三、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

(一)项目内容

1. 在某一学科领域内,通过征文形式,面向全国选拔在学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论文的集中交流。

2. 承办单位在该学科领域,须具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等。

(二)时间与人数

1. 举办时间:每年7月~10月,34天。

2. 参加人数:100人。

(三)资助

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每年举办1次论坛。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左右。

四、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

(一)项目内容

1. 在某一学科领域内,面向全国招收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作为学员,聘请海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开设若干基础课程、选修课程和前沿学术报告,介绍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2. 承办单位在该学科领域,须具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等。

(二)时间与人数

1. 举办时间:每年暑期,一般为10天~3周。

2. 参加人数:100人。

(三)资助

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每年举办1个暑期学校。理科等基础学科,办学时间一般为3周,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人文、社会学科,办学时间一般为2周,资助经费30万元左右;工科等其他学科,办学时间一般为10天,资助经费20万元。

项目管理

五、项目实施原则。采用“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周期轮换”的管理模式,与“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密切结合,形成稳定的办学基地。

六、项目评审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按一级学科规划并确定2011-2015年项目申报学科领域,并提出办学基本要求。

(二)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根据规划要求,编制、发布2011-2015年项目申报学科指南,并组织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项目。

(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网上评审项目,确定2011-2015年项目承办单位、学科。

(四)教育部根据专家审核意见,下达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实施项目。

七、项目管理

(一)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项目统筹与日常管理,包括组织申报、经费安排、检查监督等。

(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确定项目承办要求,包括学科领域、论坛主题、暑期学校教学内容、邀请专家条件等,并负责项目实施结果的实效评估。

(三)成立项目管理专家小组,具体组织项目申报、材料收集整理、评审组织等有关工作;参与项目实施、管理、检查等工作;建设、维护“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专用网站;跟踪、分析、研究项目数据,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和研究报告。

(四)项目承办单位须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具体实施并完成项目;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项目预、决算制度;项目执行完毕须提交总结报告。

其他

八、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经费,实行定额资助,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及监督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应在宣传、出版等有关材料中注明受“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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