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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第38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4-11-2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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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1-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照要求自行印制。

    附件:1、《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

    2、《出口企业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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