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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起小学生煤气中毒事件的通报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基一厅[2012]3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2-02-1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起小学生煤气中毒事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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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14,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北关学校10名小学女生在校外租赁房屋内发生煤气中毒,造成其中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7名学生送医院抢救,暂无生命危险,现予以通报。

当前全国各地中小学已陆续开学,教育部于2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电〔201247号),对各地做好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对当前仍采用燃煤取暖的中小学校和学生校外租赁房屋,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教室、宿舍通风是否通畅、排烟管道有无泄漏等。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要加强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及时查看取暖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安全可靠,确保学生睡觉期间采暖设备有人看管,坚决防止学生夜间煤气中毒。要让广大中小学生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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