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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 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9]68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9-02-2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 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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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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