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48 | 发文文号 | 京财会〔2013〕202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3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13-02-07 |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财政部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转发你们,请布置相关企业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北京市财政局。
附件: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24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