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1 | 发文文号 | 粤办函〔2013〕684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3-11-22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对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少春 副省长
副组长:李捍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元胜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春洪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曾志权 省财政厅厅长
林应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蔡伏青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晓梅 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局长
张力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钟小平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长胜 省民政厅副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王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黄敦新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骁婷 省物价局副局长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马光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正厅级)
李梓廉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汪一洋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赵 巍 广东保监局副局长
王丽华 省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承担,黄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力军、欧斌、林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