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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标准VOD系统接口标准检测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文化市场中心发[2009]1号
法规类型 108100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2-03

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标准VOD系统接口标准检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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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VOD企业:
    为实施相关行业标准,做好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推进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内容和经营活动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提升我国卡拉OK行业的信息技术水平,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标准VOD系统接口标准的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依据和机构

    此次检测依据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文化行业标准《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标准》(WH/T30-2008)进行。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全国文化娱乐场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委托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两家国家级软件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向通过测试的VOD企业颁发合格证书。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是受文化部委托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承建单位,全国文化娱乐场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上述行业标准的归口管理机构。

    二、检测程序

    1、VOD企业首先自行完成相应版本VOD软件的对接升级,确保该版本软件在5个(含)以上实际场所正常运行。

    2、VOD企业填写《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标准VOD系统接口标准检测申请单》(附表)(可通过中国卡拉OK网www.365ktvs.cn或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

    3、VOD企业提交附表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VOD企业指定的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准备;

    4、检测机构进行符合性检测,检测合格向中心及标委会提交检测报告;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可由VOD企业作出相应修改后再行提交检测,直至检测合格;

    5、中心及标委会根据检测报告,向VOD企业发放《合格证书》并附检测报告。

    三、检测费用

    检测机构不向VOD企业收取检测费用。

    四、联系方式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联系人:肖潇

    联系电话:010-64042799转101

    E-mail:xiaox@ccddt.cn


   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网址:www.nast.gov.cn
   联系人:陈杰联
   联系电话:010-82825511转827
   E-mail:chenjl@bsw.net.cn
   地址:北京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3A楼(100193)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网址:www.cstc.org.cn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010-88559215
   E-mail:liy@cstc.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3层(100044)
   (上述检验检测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特此通知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全国文化娱乐场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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