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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卫政法发[2006]291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1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6-07-27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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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7-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标准起草单位:

    现将《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要根据该计划抓紧落实项目起草单位,组织项目起草单位填写《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并经认真审核后于2006年8月15日前报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要及时审核汇总各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报送的《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并于2006年8月30日前报送我部(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谷京宇(64047878-2137)、张志强(64047878-2135);传真:84026372;64047878-2151.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雪(68792302)、刘建梅(68792859);传真:68792883.

    附件:

    1.《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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