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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门非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953号
法规类型 100104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4-11-2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门非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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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1-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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