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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1-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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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1-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修改后,有关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为方便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提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总署2006年第31号公告及其附件所引用的原《条例》第二十九条,即指现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二、自2011年2月1日起,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提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应当使用修改后的《总担保保函(格式)》(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总担保保函(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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