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省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1〕8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1-02-10

省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11-02-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灌南县与灌云县之间部分行政区域的请示》(连政发〔201017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灌云县境内江苏省连云港监狱七分部位于新沂河南岸3.78平方公里区域划归灌南县堆沟港镇管辖。

行政区域调整后,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538.95平方公里,人口97.74万人,辖7个镇、11个乡;灌南县行政区域面积1029.88平方公里,人口76.47万人,辖9个镇、5个乡,其中,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83.48平方公里,人口3.89万人,辖3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行政区域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