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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关总署公告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2014年第2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4-01-03
海关总署公告
null
发布日期: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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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
上述决定自2014年1月15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4年公布商品归类决定(Ⅰ)
2.2014年废止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2014年1月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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