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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7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9-03-1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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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3-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汇总申报协调。在汇算清缴工作中,汇缴机构、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要求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二、各市国家税务局应于6月30日前向省局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

  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规程》所涉及的文书,由各市国家税务局按照规定式样自行印制。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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