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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1035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4-12-1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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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2-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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