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关闭沪宁高速公路丹徒收费站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3〕120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12-23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闭沪宁高速公路丹徒收费站的请示》(苏交控股〔2003〕9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润扬大桥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关闭沪宁高速公路丹徒收费站,自批复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撤站工作。
二、你公司要与镇江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及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交通控制和引导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妥善安置丹徒收费站现有员工,确保收费站关闭后沪宁高速公路和相关区域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2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