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产品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4]10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12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2004-01-1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产品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1-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杭州、湖州、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化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产品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国税函[2003]13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名录》所列集成电路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按浙国税流[2000] 17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退税手续,并将退还增值税税款情况于2004年2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产品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