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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苏州销售公司2004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第004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1-0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苏州销售公司2004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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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1-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2004年度所属企业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2004]587号)精神,同意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苏州销售公司2004年度向其总机构上缴管理费5万元。其在标准以内上缴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元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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