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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9]41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北 发布日期 2009-02-05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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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税政二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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