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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税[1996]121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6-08-25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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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8-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4号《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6]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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