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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经营成本和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梅地税发[2007]78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4-11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经营成本和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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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促进发展,经市局研究,现对《关于明确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梅州特约经销商若干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梅地税发[2004]124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规定予以调整。即从2007年5月1日(代开发票时间)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特约经销商申请开票收入额,准予每月扣除1600元工资性支出和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再按余额扣除40%的经营费用,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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