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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地税所二[2007]2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2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7-09-04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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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9-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电子台账格式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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