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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塞拜疆)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办转字[2006]63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04-09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塞拜疆)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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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塞拜疆)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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