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通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5]第30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5-09-05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