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 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鄂地税发〔2009〕50 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09-02-13 |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