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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地税函[2003]12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3-11-05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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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1-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粤地税函[2003]6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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