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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所属经营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10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08-01-0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所属经营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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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1-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促进我省盐业系统流通体制改革,强化税收管理,经研究,现就江西省盐业集团所属经营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盐业集团景德镇和鹰潭盐业公司所属经营机构的增值税实行“市公司汇总核算,所属经营机构按销售额比例分配税款,按月就地缴纳,年终后统一结算”的纳税方式。

    二、江西省盐业集团其他市公司所属经营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由市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附件:江西省盐业集团景德镇和鹰潭盐业公司所属经营机构名单(略)

二○○八年一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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