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3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4-02-1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 2003 ] 56 号)转发给你们,对于我市的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定为 3.3% ,以上,请依照执行。

2004年2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