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黑政发[2008]68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黑龙江 | 发布日期 | 2008-08-29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业经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任务,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制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
一、现实基础
近10年来,我省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大幅提高,许多重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发展报告(2005-2006)》教育发展指数排名中,我省居第9位,属于高等教育区域竞争力比较强的省份。
(一)基础条件。
1.高等学校布局比较合理。截至2007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68所,在校本专科学生63.4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6.78%,高于全国平均值3.78个百分点。在校研究生4.6万人,居全国第9位。每万人口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达220.7人,居全国第10位。“十五”以来,累计为社会生产和服务第一线培养输送近115万名高级专门人才。全省13个地市都设有普通高等学校,哈大齐工业走廊聚集了49所普通高等学校,占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72.06%。
2.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我省高等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位授权体系完整,办学特色明显。截至2007年,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25个,其中高等学校17个。全省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7个;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林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中药学等14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居全国第6位。理工学科实力居全国前列,农、哲、医学科在全国有较高地位,经、法、文、管学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2003年以来新增为老工业基地服务的相关本专科专业点1257个,占新增专业点总数的82%。
3.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自2003年起,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求,在高等学校建立了10类26个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与企业合作建立了37个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在全国率先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并扩展实施了“乡村医生”、“乡村教师”计划。积极组织高等学校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开展联合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工作。启动建设了26个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进与企业合作的41项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项目和22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我省建立粮食安全和煤矿安全保障技术体系、动物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体系、农业和林业生态安全体系以及装备制造、能源工业等行业科技进步等做出了重大贡献。全省高等学校科技产业实现年销售总额20亿元。一些高等学校为学校所在地的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引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4.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省高等学校年均承担科研项目9000多项,5年来获得科研经费近95亿元,其中纵向经费54亿元,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100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3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54.8%。2006年,在全国各省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排位中,我省年均获得科技经费、科研课题、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均居第10位,国家级科技奖励数居第5位。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等不断取得新突破。
5.国际合作日益广泛。我省高等学校与42个国家的500多所高等院校及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以俄罗斯科技和教育合作为重点,以韩、日教育交流为传统优势,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合作交流格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2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113个。近5年,外国留学生规模每年增加1000人,其中2007年在校生总数达7000人,居全国第7位。高等学校海外留学归国工作的教师2250人,每年派出访问学者和攻读学位的教师200余人,聘请海外教师500余人。高等学校办学视野不断开阔,为培养符合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国际化专门人才奠定了基础。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大改革、大发展,我省现已具备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基础:在校生规模的扩大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规模基础;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质量提高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实力基础;创新型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与人民群众希望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社会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财政收入的增加使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备了经济基础。
(二)制约因素。
1.人才结构不合理,领军拔尖人才少。我省受地域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高层次教师外流较多、引进较少,致使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尤其是年轻领军拔尖人才匮乏,省属院校没有国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事关系在我省高等学校的21位“两院”院士中70岁以下的仅2人。全省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为39.4%,低于全国平均数近5个百分点。
2.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高等学校作为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区,是科学技术和现实生产力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由于受管理体制和办学理念等制约和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优势学科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相对薄弱,集成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政策保障。
3.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资金需求的矛盾未能根本缓解。高等学校扩招以来,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不断增长,但高等学校整体投入仍不能满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各高等学校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基础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足问题,在固定资产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债务。截至2007年,我省地方高等学校债务总额已达83.5亿元。高等学校贷款已经进入还本付息的高峰期,平均每年需要偿还的贷款利息超过4亿元。高等学校运转负担过重,压力过大。
(三)紧迫性。
1.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是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黑龙江省2007-2010年人才发展计划》预测,到2010年,在我省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过程中,对各类人才需求总量将增加86.3万人。只有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把人才资源优势发挥好,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才能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目标。
2.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是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迫切需要。《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2006-2007)》对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中,我省列第13位。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发挥高等学校在提高原创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再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排头兵作用,进一步突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省向科技要产品、要产业、要生产力、要经济效益,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省份。
3.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是我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省为新中国高等教育模式的建立做出过历史贡献,高等教育水平多年保持全国前列。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导致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成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共识。广东、浙江、山东、陕西、辽宁、湖北等省份倾力打造高等教育强省,陆续启动建设规划,形势逼人。我省必须面对挑战,抢抓机遇,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保持人才优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以培育高水平人才队伍为重点,以加大投入和提高管理水平为保障,以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落脚点,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的作用,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为推动黑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建设高等教育强省首先要做强高等学校,力争使每种办学类型都有国内一流的院校,每个办学层次都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同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服务功能,努力实现高等学校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学科专业发展与产业发展互为依托,高等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和发展成果互为共享。
一是坚持服务发展。高等教育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全省和谐社会建设大局服务,把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等工作全力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轨道上来,为实现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五个突破”和“一个跨越”宏伟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院校和学科专业,推进资源共享,提高开放效益,发挥重点建设院校在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三是坚持人才为本。统筹规划和协调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以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专家治校和教授治学理念,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我省地缘优势,积极引进俄、日、韩等境外优质教育和科技资源,支持高等学校开展国际教育与科技合作。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国际留学生招收规模,拓展境外办学渠道。不断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现在的26.78%提高到30%以上,在校生总数达到90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6万人左右、普通本专科生70万人左右;建设重点学科200个、本专科重点专业330个。高等学校年承担科研项目1.5万项左右,年获得科研经费30亿元左右,年获得国家级科研奖10项左右;重点支持潜力较大的领军人才10人、长江学者40人、龙江学者100人、创新团队20个、教学名师200人、教学团队30个。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60%,专科学校达到30%;培养落地人才40万人左右,培训各类人员200万人次左右。建设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00个、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35个,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30项。
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左右,在校生总数在我省适龄人口下降情况下保持90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7万人左右、普通本专科生70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建设重点学科220个、本专科重点专业450个。年承担科研项目1.8万项左右,年获得科研经费40亿元左右,年获得国家级科研奖10项以上;重点支持潜力较大的领军人才15人、长江学者50人、龙江学者200人、创新团队50个、教学名师400人、教学团队50个。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65%,专科学校达到35%;培养落地人才50万人左右。建设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20个、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50个,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100项以上。
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其他各项指标在2015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
通过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到2020年我省高等院校在一些重点领域成为培养和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的摇篮,成为知识创新和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心,成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阵地。高等教育全面普及,办学结构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起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强、学科特色强、服务能力强,办学水平保持在全国前10位。
三、建设任务
围绕规划目标,实施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五个一批”,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总体水平。
(一)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实施1115“工程,发挥龙头带动效应。重点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重点推进10所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建成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重点扶持10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其中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5所;重点鼓励5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民办高等院校;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建设,使我省985工程“、211工程”和1115工程“院校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专栏1 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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