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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2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06-08-16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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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8-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申请免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洪地税文[2006]230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2001、2005年度欠缴的房产税249492.50元,2001年度欠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480.70元。

    特此批复。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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