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11〕2922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10-12-28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0-12-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市级各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家金库北京各代理支库: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1]5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1]72号)有关要求,我市自20121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现将《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预算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