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江苏省专员办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财税[2003]47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08-03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