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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国农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税前扣除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甘肃 发布日期 2006-04-10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国农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税前扣除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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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4-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国农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税前扣除期限的通知》(国税函[2006]259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规定,将中国农业银行200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收未收利息税前扣除期限延长至2007年12月31日。

    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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