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644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4-07-2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7-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征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