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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20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9-2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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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9-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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