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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重点加强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发厅函[2013]79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8-2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重点加强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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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多地发生强降雨引发的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教发函〔2013106号),在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重点加强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确保 2013年秋季正常有序开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受损学校校舍的排查鉴定和维修加固工作。发生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受损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维修加固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校舍,确保师生在安全的校舍开学上课。抓紧开展受损的教育仪器、课桌椅等教学设施设备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做好清淤排水工作,保障开学前校园整洁卫生。

二、加强卫生防疫和饮水安全工作。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工作,并认真做好饮用水检查和处理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三、科学安排秋季开学时间。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视灾情情况,以确保师生安全为前提,妥善安排秋季开学时间。

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灾情变化,提早做好自然灾害应对防范工作。特别是处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学校,要安排专人值守,随时掌握灾情,及早做出预警。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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