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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胎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税外发[1994]12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1994-03-01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胎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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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3-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8号文《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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