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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州康顺光通讯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4]1096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12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4-09-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州康顺光通讯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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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9-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康顺光通讯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闽国税发[2004]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福州康顺光通讯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光纤元器件、光学元器件及光通讯器件。2003年10月,该公司被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其产品波分复用器、准直器、隔离器、透镜等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电子信息”中“光通讯元器件”(序号:01030102)产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福州康顺光通讯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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