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发〔2007〕116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7-12-25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5年以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密结合“两个率先”的实践,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259个项目为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9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188项。希望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项目
二○○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发〔2007〕116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