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区县座谈会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煤安监司函办〔2013〕17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09-11 |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召开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区县座谈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3〕17号 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区县座谈会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定于 一、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楼D301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二、参加人员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县、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等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区)长。 三、主要内容 1.交流贯彻落实全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区县座谈会议精神情况; 2.讨论修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 四、有关事项 请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速将本通知转发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并于 联系人:肖同社、赵玉辉; 电 话:010-64463431,13810051081,13691371382; 传 真:010-64464044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