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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4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2-26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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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2-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3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秘鲁的6809个税目商品实施本公告所列的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二、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秘鲁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填制报关单,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12”。

        三、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秘鲁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6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四、本公告附件中使用了简化的商品名称,其准确的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货品名称描述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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