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津国税流[2000]48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00-10-18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九日